医疗事故赔偿

亲生儿死亡医院赔偿期限多久

时间:2022-10-03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通常在医院一旦是发生死亡的事件的话通常都是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当然大家不知道的是城镇中的死亡赔偿标准的话跟农村的死亡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当然具体都是按照国家的标准再结合当地来进行赔偿。那么,亲生儿死亡医院赔偿期限多久?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亲生儿死亡医院赔偿期限多久

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如果确实属于院方的医疗过错,那么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赔偿。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直接进行诉讼,审理过程中申请法院进行委托鉴定。

建议:先与院方进行协商,要求赔偿,如果拒绝赔偿,再进行诉讼。注意收集住院凭证等医疗票据等证据,以免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附: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人身意外死亡赔偿金额一般都多少?

赔偿款的多少主要与保险的投资额度有关。如今的保险市场有很多分梯度、分档次的人身意外险,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便捷的保险产品。最低的有几万最高可以至百万,如果投保人在人身意外保险之后,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死亡,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就可以获得赔偿款,这些赔款额度与当初投保人投保的保额多少是有关的。

人身意外死亡赔偿,过程并不复杂,对于人身意外死亡,很多家属根本来不及反应,也会给很多家庭造成精神和财产上的伤害,而人保公司推出的人身意外死亡保险产品,会减少因为意外死亡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对于人身意外死亡赔偿事宜,很多人的想法往往都比较保守。为了对亲人和家属负责,如果从事高风险的工作、或者经常去往安全局势不稳的国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总之,对于人身意外保险,我们可以做到的就是如何全面地分析保险的重要意义。购买人身意外身故保险,这不仅是加强对自己的保障、更是对家人的负责、也是对未来的投资。

三、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死亡城镇居民的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亲生儿死亡医院赔偿期限多久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死亡赔偿金是不能按照遗产分配顺序来分配的,而是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