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鉴定材料需要什么

时间:2022-01-27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往往比较容易引起医疗事故,对于这种情况往往需要申请医疗鉴定,然后通过相关的鉴定结果来为自己索取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鉴定材料需要什么?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医疗鉴定材料需要什么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三)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一)医疗事故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二)收集、保管好医疗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封存现场实物原始资料和现场实物均应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时封存和启封,防止涂改、伪造和销毁。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

  (三)由医疗事故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如果在调查病人死因时,遇有不能确定病人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时医|学教育网整理,应当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三)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入进行查处,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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