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鉴定需提供材料

时间:2022-02-08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需要到专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的,在进行医疗鉴定的时候需要依法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那么,医疗鉴定需提供材料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鉴定需提供材料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医院,地址,联系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医院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并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病情恶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xx卫生局

  申请人:

  日期:

  三、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怎么走

  (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三)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四)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五)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鉴定需提供材料的内容,通过医疗鉴定鉴定,鉴定机构是会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的,在鉴定报告中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伤等都是会进行确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