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标准

时间:2021-10-19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会造成很大影响的,有时可能会导致患者身体伤残,作为医疗机构是需要依法进行相关的赔偿的,但是需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进行,那么,医疗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标准

  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7、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三、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调解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标准的内容,医疗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对于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来确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