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纠纷九级赔偿标准

时间:2021-12-28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发生医疗事故,病人因此可能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可能会导致不同等级的伤残,甚至死亡,医院对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病人因医疗纠纷所受的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数额也不同。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九级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医疗纠纷九级赔偿标准

  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伤职工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工伤职工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损害赔偿标准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他人伤残的需要对他人的伤残进行赔偿,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两项: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用具费。

  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九级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发生医疗事故使我们都不愿发生的事,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他人伤残,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他人的伤残损害结果进行赔偿,不同等级损害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