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时间:2021-10-14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如果因为医疗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是可以在在治疗终了之后进行伤残鉴定的,通过伤残鉴定会将伤者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的划分,那么,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内容,医院伤残等级评定是有明确的标准的,伤残等级一共有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十级伤残相对来说是最轻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