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鉴定申诉材料

时间:2022-02-14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其实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的话也是需要非常复杂的程序才能让当事人心服的,比如说打架的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的话也是程序比较复杂的,因为需要非常公正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鉴定申诉材料?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鉴定申诉材料

  医疗事故的申诉方式有: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鉴定费要交多少钱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三、医疗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二)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三)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鉴定申诉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医疗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