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吗

时间:2021-08-22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医疗事故的赔偿金一般由当事人自己领取,但如果当事人无法领取的,那么也可以委托他人领取,需要出具委托证明。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吗

  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委托领取赔偿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委托人的银行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委托领取赔偿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委托人的银行卡。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金可以委托人领取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