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癌症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1-08-05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作为普通患者,对自己病情的了解,比不上医生,但是遇上不专业的医生,就倒霉了,因为医生的工作关系到患者的生死健康,一旦出现差错,患者要承担身体和精神的折磨。那么癌症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阅读完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癌症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1、诉前准备工作。

  2、诉讼。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赔偿款的确定。

  二、医疗事故

责任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三、如何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不过,与前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同.

  上面的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在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