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鉴定需提供的材料

时间:2022-02-02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其实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的话也是需要非常复杂的程序才能让当事人心服的,比如说打架的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的话也是程序比较复杂的,因为需要非常公正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鉴定需提供的材料?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鉴定需提供的材料

  (一)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三)陈述意见书;

  (四)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五)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六)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七)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八)有关物证;

  (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二、轻伤二级怎样判定

  轻伤二级属于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造成轻伤怎样赔偿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鉴定需提供的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日常生活中的刑事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交相关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对被鉴定人进行鉴定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