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司法鉴定听证会程序

时间:2021-08-04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在医疗活动中如果存在医疗过程或者是发生医疗事故,是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的,比如说进行司法鉴定等等程序,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司法鉴定听证会程序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医疗司法鉴定听证会程序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听证会,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张举行。

  听证会由办案的司法鉴定人主持。医患双方都要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充分陈述各自主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只举行一次。

  听证会后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医疗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允许重新鉴定,所以,参加并准备好听证会内容,是当事人参与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几乎唯一的机会。

  是否具备撰写听证词及参加听证会的能力,也是衡量律师是否具备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能力的最主要标准。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

  (一)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二)患方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材料;

  2、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

  3、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

  (三)提交材料的时限要求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

  三、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方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按照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听证会是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重要流程,因此就需要选定好鉴定机构以及准备好相关鉴定材料,这点大家要注意。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司法鉴定听证会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