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

时间:2022-08-26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医药费只是单纯的治疗所需的药品的费用,只包括所使用到患者身上药品的费用,但是医药费包含在医疗费里,而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和诊疗费(检验费、医疗器械费等)。那么,你知道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吗?接下来就让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答一下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按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垫付医药费收条怎么写

垫付医药费收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即可;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二)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三)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的关于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