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一般赔偿金是多少

时间:2022-08-19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其实对于城市中的企业工伤的处理方式得到话也是非常到位的,包括很多企业都是自己完全不管不顾,直接将一系列的工伤事故交给保险公司去处理,当然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对的。那么,医疗事故一般赔偿金是多少?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一般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没有具体的数值标准,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计算,一般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一)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二)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三)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四)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五)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医疗事故死亡如何处理?

(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二)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三)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所以医疗的诉讼时效适用为一年。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只所以这么短,这是因为,一般身体受到伤害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损害后果将不再明显,给取证和索赔带来困难,不利于诉讼解决纠纷;从情理上讲,个人身体受到明显伤害在一年内还没有通过诉讼提出索赔要求的,可以推定为放弃了对侵害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有的病人可以在出院两年以后甚至十年以后仍然可以起诉医院,而法院也予以受理呢?这是因为,很多医疗伤害当时表现并不明显,病人并不能立即察觉。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一般赔偿金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这样的话大家是可以知道关于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金,不同地区的赔偿金也是不同的,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