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什么材料

时间:2022-03-20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有的人在医院治疗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很多问题,因为医疗事故发生会导致人员的死亡,人员死亡之后要及时的进行司法鉴定,要求医院方来进行赔偿。那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什么材料?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什么材料

  (一)医学材料

  1、门诊就医阶段病历材料。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门诊病历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后续治疗、病情诊断以及过去医院临床门诊的病历材料都非常重要。病历材料是患者保存的,必须由患方提供给法院。

  2、住院病历。住院病历既包括被告医院的,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关医院的住院病历材料。所以在住院病历材料提交过程中,被告医院的客观病历材料以及患者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其他医院的就诊住院病历材料都必须由患者本人提交;主观病历应当由被告医院提交。

  客观病历,指记录患者症状、生命体征、病史的病历资料,如指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主观病历,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病情观察、对病史的了解和掌握进行的综合分析所做的记录,如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3、影像学资料(如B超检查报告)、心电图等特殊检查资料。

  4、就诊相关证明。比如就医的挂号单、报销的凭证,这些可以间接的反映患者的就医时间以及医院提供的相应检查服务内容。

  5、若是输液过程中发生的案件,应当对输液瓶进行固定和及时送检;如果没有,对原因和法律责任做相关的说明;

  (二)书面陈述材料。

  书面陈述材料指患者应书面陈述医院医疗过错,以及鉴定申请书。

  二、什么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

  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本文拟对认定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参考因素以及患者承诺对认定医方过错的影响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求抛砖引玉。

  三、医疗过错如何鉴定

  医疗过错的鉴定有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两种。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进行,不服鉴定结果的,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而司法鉴定则是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不服鉴定结果的,可申请重新鉴定。无论哪种鉴定,只有主动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才会进行鉴定。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什么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需要病历资料、鉴定的申请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