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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立即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为: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医调委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2000元。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专家提问并检查患者、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接到报告后15日内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为: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医调委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2000元等九大步骤。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