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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行为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的脾脏被切除的,作为医疗机构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那么,脾脏切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营养费、护理费等等,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进行确定,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诉讼。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承担完全责任,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承担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脾脏切除赔偿标准的内容,如果脾脏切除了,则医疗机构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营养费、护理费等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