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费规定

时间:2021-10-30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虽然我国现在的医疗系统已经非常完善,但是医生以及护士的工作强度非常的大,所以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有时候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导致了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起诉前都会进行鉴定以此来保存证据,那么关于医疗过错鉴定费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过错鉴定费规定

  1、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司法鉴定收费按不同鉴定项目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进行目录化管理,司法鉴定项目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2、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对个别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标准2倍的幅度内收取。

  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在协商司法鉴定收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司法鉴定工作的成本;司法鉴定工作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相近司法鉴定项目的收费标准。

  4、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专家咨询费原则上应由鉴定机构承担。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复杂、疑难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邀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的,如委托人同意另行支付专家咨询费的,但应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到异地实施鉴定、提取鉴定材料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差旅费,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委托人据实另行支付。司法鉴定机构收取差旅费,应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及误工损失等费用,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可由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司法鉴定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司法鉴定机构官方网站等公布本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本机构的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医疗过错鉴定费规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费由谁承担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

  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

  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三、医疗过错鉴定费用

  1、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2、收费主体: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是非常昂贵的,一般都要在3000元以上,所以对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大难题,但如果经确定是医疗过错,那么就可以由医院承担所有的费用,为那些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经济问题。以上就是医疗过错鉴定费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