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农村户口怎么赔偿

时间:2021-10-05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陪护费是在医疗事故当中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且无法自理的患者需要他人的帮助才能够正常生活的费用支出就叫做陪护费。而陪护费也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院陪护费赔偿标准最新规定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院陪护费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二、陪护费赔偿的注意事项

  1、 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陪护费的计算标准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医院陪护费是医疗事故赔偿当中的赔偿项目之一,通常按照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院陪护费赔偿标准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