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法律顾问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最重要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期限多久?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期限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期限的相关知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期限是当事人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十天内提交相关的医疗事故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