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失明医疗赔偿标准

时间:2021-07-23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有些患者到医院看眼睛的时候可能还能够看到一些东西,但经过医院的治疗之后可能就完全失明了,这样的话就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了,是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的,那么失明医疗赔偿标准?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失明医疗赔偿标准

  如果确实是医疗事故造成的眼睛失明,伤残等级应该是5~6级,赔偿还是比较高的。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住院治疗天数,工资收入情况,伤残金需要法医鉴定。

  二、发生医疗事故能私了吗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私了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三、医疗事故和解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

  (二) 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将会被撤销或者变更。

  (三) 采用法定的形式

  由于医疗纠纷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且患方容易出现反复,因此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失明医疗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想要向医院要求索赔的话还是比较困难的,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需要跟医院打官司的,所以在医疗事故发生的时候搜集齐全证据就变的十分重要了,这样官司打赢的可能性才会更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