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0-12-01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发生医疗事故则势必要处理​对患者的赔偿,而如何进行赔偿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之后才能够计算赔偿数额。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为此,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院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既可以违约而追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侵权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可选择其一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审判实践中,鉴于违约责任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及医疗损害主要是人身伤害,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处理适用于侵权责任较为有利于患者。当然,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或其他情况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

  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这样看来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定残”等等事项对日后其他纠纷的处理都是很重要的。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先鉴定医疗事故,然后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再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等。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