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因药品缺陷造成损害患者应向谁索赔

时间:2020-09-07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医疗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医院的药品等缺陷导致造成患者发生损害可以向医院或者药品的生产者来进行索赔,而医院或者生产者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责任人进行追偿。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因药品缺陷造成损害患者应向谁索赔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因药品缺陷造成损害患者应向谁索赔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构成医疗事故至少要符合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前者构成责任事故,后者构成技术事故。

  (二)有损害结果。即当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之情形发生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医疗人员的过失仅导致病人病情延误恶化、精神伤害痛苦、财产损失,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三)二者要有因果关系。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伤亡的,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若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仅是致害的近因或间接原因,则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民事赔偿责任。在医疗服务的履行中,如果因医护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失,从其侵害患者人身权和财产权来看,医护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医疗过失属侵权行为之一种,医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因药品缺陷造成损害患者应向谁索赔的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因为药品缺陷造成损害的,我国法律规定了既可以向医院也可以向生产者进行索赔,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患者的权利。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