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需要多久

时间:2020-07-24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指有关部门对于医院或者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导致患者遭受的损害进行评估鉴定。由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直接影响着医院或者患者需要承担的责任的认定,所以医疗鉴定多久能出来就成为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需要多久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在《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的批复》下发前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2000年1月14日起,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需要多久的相关法律规定。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的长短可以让医院或者患者正确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时间,同时也是缓和两者之间矛盾的一种调和剂。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