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意外怎么赔偿

时间:2020-12-23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我们去医院看病治疗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导致发生意外,这些情况是医务工作人员也预料不到的,但是这种情况下肯定也是需要赔偿的。那么医疗事故意外怎么赔偿?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一、医疗事故意外怎么赔偿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9、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订立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就医疗事故所达成的赔偿协议的一种文书。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即医疗机构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况;3、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医疗事故原因;5、赔偿数额;6、赔偿款给付时间;7、违约责任等。

  三、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

  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对这类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但采用这一原则时,只能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即不因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就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样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

  3、公平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任何地方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都是如此的。不过,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是医患双方,也可以是患者、也可以是法院指定事故鉴定机构。在各方人员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之后,后续的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就不是任何人可以左右的了,工作人员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开展鉴定工作。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意外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包含着,医疗费用,住宿费用,误工费用等等这一些方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