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仲裁条款约定后是否还可以变更

时间:2020-06-22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可以单独约定仲裁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出现合同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条款约定后是否还可以变更?

一、仲裁条款约定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约定后,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变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内容

(一)仲裁地点

力争在本国仲裁。不过采用在被告国仲裁较客观、公平。若采用在第三国仲裁,一定要选择在政治上对我友好的国家。

(二)仲裁机构

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绝大部分采用机构仲裁,因此,仲裁条款中应当明确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三)仲裁规则

按国际仲裁的一般做法,原则上采用仲裁所在地的西规则,但在法律上也允许根据双方的约定采用仲裁地点以外的它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因此,仲裁条款中应做出明确规定。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在订立仲裁条款时,通常都明确规定它的终局性及约束力。

(五)仲裁费用的负担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仲裁费用由谁负担。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也可另作规定。仲裁的费用,一般按争议价值的0.1%-1%收取。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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