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时间:2020-11-09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当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因素答疑

  网友提问: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那么赔偿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哪些呢?

  律师回答: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