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致死有死亡赔偿金吗

时间:2020-11-05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个赔偿金。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事故致死有死亡赔偿金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事故致死有死亡赔偿金吗

  有的,根据最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规定赔偿金有: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死亡赔偿金计算影响的因素

  1、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但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既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是有死亡赔偿金的,而且不光是医疗事故有,交通事故以及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里都有死亡赔偿金的。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致死有死亡赔偿金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