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过度医疗鉴定程序

时间:2020-11-03 来源:武汉法律顾问

  现在有一些不良医疗机构纯碎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不本着为患者提高诊治价值的理念,对患者进行过度医疗。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因此在发生医务人员有可能对自身过度医疗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去做司法鉴定,那么过度医疗如何鉴定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给您详细介绍一下过度医疗鉴定程序。

  一、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

  过度医疗具有以下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过度医疗的判定标准

  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三、过度医疗司法鉴定程序

  过度医疗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过度医疗鉴定程序。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在医院就诊时一旦发现疑似过度医疗的时候,一定要去到卫生局进行合理的司法鉴定。过度医疗一般是看医生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知法守法更要用法。若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